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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19-05-23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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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采购单位: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2.2项目名称: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三次)

    2.3项目编号: WH-533300-2019-0011-0101  

    2.4采购内容:1、体外除颤监护仪2、双道注射泵;3、插件式监护仪;4、换药车;5、麻醉柜;6、侧卧位垫;7、电动手术台;8、产后康复综合治疗仪;9、全数字彩色多谱勒超声实时引导可视人流;10、微波治疗仪;11、妇科(不孕症)诊断治疗仪,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5项目预算价:764550.00 大写:柒拾陆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

    2.6交货期:按合同约定。

    2.7交货方式:按合同约定。

    2.8交货地点: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2.9验收方式: 按合同约定。

    2.10质量保证期:货物的保修期不少于 12个月。

    2.1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供货服务能力;

    2) 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2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至今)承担过3个及以上相关的供货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材料为准)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信誉良好,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至今)来,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讼诉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并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或其它采购活动中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5履约情况: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3.6相关承诺及产品质量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

    关于中小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抵扣。

    关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重复享受政策。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4下午15:00-2019年5月29下午15: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谈判文件,此为获取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

    4.2谈判文件供供应商下载使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服务。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6  5 日下午 15  00分止;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82.246.203.127:8001,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4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根据十届州人民政府35次常务会议和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相关文件,以及(怒公管局发[2018]13号)要求,在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开标环节,在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前,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方式,向各供应商(法人或者法人委托人)收取500元平台使用费,不缴纳平台使用费,不解密投标文件,视为为无效投标人

    、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9 6  5 日下午 15  00分止;

    2、谈判地点: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4室

    、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电汇;(2)网银(不接受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提交时间及提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提交到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到账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账号:5300 1756 1370 5100 1756

    联系人:石明芬

    联系电话:0886-3636564

    注意事项:

    缴纳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若分标段招标的,还必须注明所投标段名称;供应商于保证金转账后持相应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309室)提取保证金收据(原件提交到开标现场;复印件装入响应文件中)。

    、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谈判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1.机构名称: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人:  李坤贤               

    联系电话:18808865587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泸水市新城区B区同心路66号   

    联系人(项目咨询事项): 何兴      

    联系电话:15887306740

     

    公告发布时间:201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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