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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卫校保卫科2019年聘用保安员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19-05-23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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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  的委托,对  普洱卫校保卫科2019年聘用保安员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学校财政经费 ,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普洱卫校保卫科2019年聘用保安员 

    2.2采购人: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

    2.3项目编号:WH-530800-2019-0011-0101 

    2.4采购预算价: 42.00万元

    2.5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聘用保安员14名。

    2.6服务期要求: 3年,根据履行合同情况,合同每年签一次。

    2.7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按照《云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规定,并依照学校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防业务

    2.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派驻保安员持证率100%(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培训合格证、健康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竞标人自2016年5月以来承担过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为证明,类似项目是指签约合同价在42.00万元以上的保安服务业绩,采购人将对业绩证明材料核查真实有效性,若经查实业绩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处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财务状况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度财务报

    4)信誉要求:竞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价格扣除幅度:6%-10%(本项目扣除比列为6%

     

    4、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 5   24 日至2019年 5 30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普洱市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2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供审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2)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可不提供);

    6)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可不提供);

    7)法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上述第(1)至(3)项的彩色复印件须加盖竞标人公章并与第(4)至(7)项统一胶装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加盖竞标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6 5 15 时00分;

    4.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1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取二次报价方式,竞标人的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竞标人的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            采购代理: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普洱市思茅区边城东路29号          地 址: 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平原人家4幢   

     联系人: 李廷彩                 联 系 人:  高伟                            

    电  话: 18087737047                   电    话:  400-086-0879                   

    2019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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