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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州森林消防支队2020-2021年度食堂主食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  2020-05-28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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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理州森林消防支队2020-2021年度食堂主食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大理州森林消防支队,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述:大理州森林消防支队2020-2021年度食堂主食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2.2项目资金:自筹;

    2.3招标范围:大理州森林消防支队2020-2021年度食堂主食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的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量

    伙食费标准(元//天)

    预算金额(元)

    交货地点及时间

    1. 

    大米、面粉、面条、食用油

    机关

    25

    3.45

    384071.25

    机关食堂;每3个月配送一次

    警勤中队

    30

    3.45

    直属中队

    50

    3.45

    大理中队

    50

    3.45

    大理中队食堂;每3个月配送一次

    洱源中队

    50

    3.45

    洱源中队食堂;每3个月配送一次

    永平中队

    50

    3.45

    永平中队食堂;每3个月配送一次

    漾濞中队

    50

    3.45

    漾濞中队食堂;每3个月配送一次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现行国家相关的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招标人原则上选定第一入围候选人优先进行供货,采用一季度一评价的方式考核供应商,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供应下一季度商品,评价不合格,招标人则选用第二入围候选人进行供货,依次类推);

    2.6入围家数: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需求)。

    2、投标人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度内连续两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

    3、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提供2019年度内连续两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3年(2017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2018年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如2019成立的,提供成立以后应有的财务资料)

    7、投标人2017年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

    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信用状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北路清逸佳园4-270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报名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提供邮购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  6  月  23 14:30,地点:大理市下关经济开发区宾川路167号银通酒店10楼会议室(明珠广场旁)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招标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人:刘师

    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周丹  13038624333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北路清逸佳园4-2702

    9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等相关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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