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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投标过程中不正当竞争问题的简要分析与对策

    •  2016-06-07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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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目前,在招投标领域由于体制不够健全、市场不够规范、管理监督不够到位等诸多原因,致使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近期,陕西省榆林市靖边检察院派驻工业园区检察室对几年来工业园区的招标过程进行了认真地调研和分析。

      调查中发现,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同程度存在,主要表现在个方面:一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二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采用围标、弃标、串标等方式增加投标的命中率。为了使招投标更好地规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保证工期和质量,降低造价,特别是防止暗箱操作,加强权力制约、预防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迫切需要对目前招标投标现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为了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使工程造价趋于公正、公平、合理,必须认真解决招标投标工作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笔者以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加大对招投标市场的立法力度;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三是规范招投标机制本身存在的问题。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产生,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大招投标市场的立法力度,加大招标投标的公开力度,还可以考虑加大对招投标各方主体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狠狠打击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者,才能保证招投标活动的有序进行。

      公平、公开、公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所以必须要对其表现形式有深刻的认识,在实施招标投标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能,同时规范招标程序,建立有效监控机制,防止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任编辑: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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