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楚雄卷烟厂2016-2017年度废旧物资处置项目(CXHT-2016-001(WH))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2016-2017年度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二、招标编号:CXHT-2016-001(WH)
三、招标内容:拟对楚雄卷烟厂2016-2017年度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处置。
四、实施地点:楚雄卷烟厂指定地点。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六、处置要求:
1.中标方对现场处置人员的管理须遵守楚雄卷烟厂的相关管理规定;
2.废旧物资接收、清运及时,处置规范;
3.中标方须对现场处置及装卸、运输中的安全全面负责;
4.中标方处置废旧物资过程中须确保合法合规、安全、环保。
七、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品名  | 
 单位  | 
 含税报价  | 
 数量  | 
| 
 一标段  | 
 废纸类处置  | 
 废卷烟纸  | 
 kg  | 
 
  | 
 2016年至2017年实际产生、过磅数量  | 
| 
 废商标、条盒  | 
 kg  | ||||
| 
 废接装纸  | 
 kg  | ||||
| 
 废纸花  | 
 kg  | ||||
| 
 废书报刊  | 
 kg  | 
 
  | |||
| 
 废烟叶大箱  | 
 kg  | 
 
  | |||
| 
 废纸板  | 
 kg  | ||||
| 
 废成型纸板  | 
 kg  | ||||
| 
 二标段  | 
 废金属类处置  | 
 废铁  | 
 kg  | 
 
  | |
| 
 废铁桶  | 
 只  | 
 
  | |||
| 
 废不锈钢  | 
 kg  | 
 
  | |||
| 
 废铜  | 
 kg  | 
 
  | |||
| 
 废铜电缆  | 
 kg  | 
 
  | |||
| 
 废铝  | 
 kg  | 
 
  | |||
| 
 废铝电缆  | 
 kg  | ||||
| 
 废电线(含铜铝电线)  | 
 kg  | ||||
| 
 三标段  | 
 废麻制品类处置  | 
 废麻绳  | 
 kg  | 
 
  | |
| 
 废麻片  | 
 kg  | ||||
| 
 废麻袋  | 
 kg  | ||||
| 
 四标段  | 
 废塑料类处置  | 
 废塑料  | 
 kg  | 
 
  | |
| 
 废塑料芯类  | 
 kg  | ||||
| 
 废塑料桶  | 
 kg  | ||||
| 
 废打包带  | 
 kg  | 
 
  | |||
| 
 废黑白膜  | 
 kg  | ||||
| 
 废有机玻璃  | 
 kg  | 
 
  | |||
| 
 废橡胶、输送带  | 
 kg  | ||||
| 
 乳胶桶、  | 
 只  | 
 
  | |||
| 
 酒精桶  | 
 只  | ||||
| 
 五标段  | 
 废木制品类处置  | 
 废包装箱架、插片  | 
 kg  | 
 
  | |
| 
 废柜子、桌椅板凳  | 
 kg  | ||||
| 
 六标段  | 
 涉烟物资  | 
 除尘灰(棒)  | 
 吨  | 
 
  | |
| 
 粉末  | 
 吨  | 
 
  | 
备注:以上标段为含税报价,招标人只能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
投标人可对上述六个标段同时投标,其中第一至五标段各设一个中标人,第六标段设两个中标人。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
1.第一、二、三、四、五标段:
1.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与招标内容相近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
1.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近三年企业及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第六标段:
2.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与招标内容相近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投标人具有肥料加工生产的能力,有国家或省、直辖市相关部门核发的《肥料正式登记证》或《肥料临时登记证》,且证照处于有效期。
2.4业绩要求:2012年7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
2.5近三年企业及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六标段推荐两个中标单位,第一中标单位分配物资比例为总量的80%,第二中标单位分配物资比例为总量的20%,合同执行价为两个中标人的单项最高报价。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个体工商户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②《肥料正式登记证》或《肥料临时登记证》(原件,六标段投标人提供);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除外),同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交代理公司留存。
2.时间:2016年01月05日至2016年01月09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地址: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3楼)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三、提交投标疑问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传真)至招标代理公司。
十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与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1月25日上午08:30-09:0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5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市彝海东路296号楚雄卷烟厂新区办公楼A座103评标室。
十五、发布公告分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红塔集团网站》(http://www.hongta.com)和《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ynwhzb.com)同时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
联络地址:楚雄市东南片区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新厂区
    联系人:罗女土   周先生
    联系电话:0878-3253090  3253109  
传真:00878-325309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南门357栋3楼
邮 编:675000
联 系 人:王鸿彬
电 话:13099833266
2016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