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云南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采购人)机关、乡下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实施,本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关、乡下食堂服务外包
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WH-530100-2025-0121-0101
2.3采购内容:厨师14人,其中除机关食堂配备厨师1人,帮厨2人外,其余各乡镇:新街、胜村、马街、沙拉托、逢春岭、大坪、小新街、嘎娘、黄茅岭、黄草岭、牛角寨共计11个乡镇支行各配备厨师一名。
2.4 采购预算:预计总金额45万元。
2.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一年
2.7 服务要求:负责各支行员工一日三餐服务,有行政机构食堂经验,烹饪经验在五年以上,性别不限,年龄:女:20岁-55岁 男:20岁-60岁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餐饮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公司等均可报名,营业执照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信用服务栏”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的查询记录;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人员要求:为了满足服务需求,拟派人员不得少于各地点需求人数,其中: 工作积极、态度端正、身心健康,年龄(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品行良好、提供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无不良嗜好,性别和学历等以具体工作岗位要求为准。
3.5其他要求:
1、具备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招标内容不允许拆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他人。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才可就被此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如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投标人资格,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一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此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5月12日下午 14:30分
7.2、开标地点: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二楼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元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13759556570
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3988026373
2025年4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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