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师范学院商务房商铺招租项目标包12(B1-12.13)的潜在竞租人应在2025年05月30日17时30分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WH-530300-2025-0119-1202
(二)项目名称:曲靖师范学院商务房商铺招租项目标包12(B1-12.13)
(三)招租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低限价:84.99元/平方米/月
(五)项目概况
1.招租内容:拟对曲靖师范学院商务房B1-12.13进行招租,经营范围修鞋、配钥匙保障类,面积22.32平方米。
2.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到期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3.竞租人借用他人名义竞租或用名义代替他人竞租的,成交结果无效并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六)招租项目使用规定、租赁期限及续租
1.招租项目使用规定
1.1承租人经营期间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文明经营,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周围学习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好商铺周边治安,签定门前“五包”责任书等。如因承租人原因发生打架、斗殴、无良经营等恶意经营的情况,对招租方造成严重影响的,招租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及其工作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全部安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2商铺均不允许分包、转包,更不得用房屋作抵押,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租户,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3未经招租方书面允许,承租人必须遵照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经营范围经营、改变经营项目或擅自扩大经营区域。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亮证经营,在明显区域对应商品明码标价、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4承租人装修时不得改变商铺的主体结构和不得违规私自搭建,装修方案须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需做好室内外原有设施保护爱护工作,承租人不得擅自对经营性房产进行破坏性改造装修。承租方除承担场地租赁使用费外,在场地(含房屋)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工商、税务、设备投资,改造及装修费、员工工资、有线电视电话费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招租商铺均不允许改造墙体,若擅自对经营性房产进行破坏性改造装修或擅自改造商铺墙体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还原,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5招租方有权对承租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考核,承租人必须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以及出租方的监督管理和考核,遵守出租方的相关规定。若承租方违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规定,需主动向招租方如实说明情况,并按期整改,若不按期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6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证照齐全,特殊经营项目的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特殊经营许可证。若经营活动中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一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并主动向招租方如实说明情况,并按期整改,若不按期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7承租人必须自觉做好承租商铺内部及周边卫生保洁工作,在经营过程中如产生废水、废弃物须按招租方要求进行处理,若因承租人原因引发的安全事件,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若承租人不按要求维护经营商铺周边卫生,招租方向承租人提出警告,若经招租方3次警告仍不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8销售商品及服务项目收费水平不得高于周边同品类价格,如发现违反的,招租方向承租人提出警告,若经招租方3次警告仍不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承租方不得以会员卡、充值办卡等形式开展预消费促销活动。
1.9水电费:承租人应按要求缴纳水电费。水电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0商铺均禁止从事煎、炸、烧、烤、煮等各类餐饮;所有包件禁止售卖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上级监管部门及招租方禁止售卖的物品;所有包件均不得销售酒类、香烟、管制刀具或有毒有害商品,不得从事卡拉OK、酒吧、网吧、录像室、台球室、电子游戏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及有噪音、污染环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如发现违反的,招租方向承租人提出警告,若经招租方3次警告仍不整改的,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11合同期满,承租方租赁届满前完成承租方资产及人员的搬迁清理工作,不得拆除或破坏装修、改造的固定设施。
1.12遵照附件2《曲靖师范学院校园商铺经营活动管理办法》、附件3《曲靖师范学院商务房考核管理办法》在校经营和接受考核。
2.租赁期限及年租金缴纳:成交本项目的承租人,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最多连续承租五年,租赁合同一次性签订,年租金按12个月计(由于学校涉及寒暑假,租金不扣除寒暑假,请各竞租人审慎报价),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七)竞租保证金
1.本项目向竞租人收取竞租保证金,竞租人应在竞租开始前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金额:4万元。
2.竞租保证金应当以竞租人自身的名义(企业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人必须从个人账户转出)采用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提交至指定账户上,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XXXXXX+包件”。
3.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本项目竞租保证金账户的时间为准;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加竞租。一张投标保证金只能参与一个标号的投标。若投标多个标号的则缴纳多标号的投标保证金,方可参与投标。
4.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3010201120000219357
开户银行:曲靖市商业银行昆明分行
5.竞租保证金退还:①未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由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②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在与招租方签订完合同且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租金后,成交人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③为保证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能及时有效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须在递交竞租响应文件时提交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6.如有下列情况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归招租方所有:
①竞租人提交虚假竞租材料;②竞租人现场恶意报价;③竞租人借用他人名义竞租或用名义代替他人竞租;④成交人不按本招租文件约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⑤成交人不按本招租文件约定期限内缴纳完履约保证金;⑥成交人不按本招租文件约定期限内缴纳完第一年租金;⑦成交人不按本招租文件约定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八)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5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纳入招租方日常管理、考核及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继续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承租方原因提前退租出租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保留继续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2.成交人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成交人未按本条约定时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3.承租人提前退租的,承租人除了向招租方缴纳实际产生的租金外,一律扣罚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承租人违反本公告“招租项目使用规定”相关条款的,依照本规定,招租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合同到期,无未处理完的违约、纠纷遗留,则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 竞租人须为合法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相关经营经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诚信守法。
2.须提供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明(如食品类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3.在磋商和签订合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限制消费名单。
4.其他说明:与招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租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1个竞租人最多可承租2间商铺,若竞租人已在学校承租经营2间商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30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内;
2.方式:现场报名;
3.需要携带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授权时提供,应附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④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5.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5年06月05日14时30分~15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的地址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时间:2025年06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磋商:
①竞租人应拟派1名磋商代表参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磋商事宜);
②磋商顺序:按获取磋商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磋商;
温馨提示:开标结束后,进入评标磋商阶段,具体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通知,因磋商时间不固定,且当天磋商包数较多,用时和等待时间较长,请参与磋商的人员提前安排当天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招租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师范学院
地址:曲靖经开区三江大道
联系方式:王老师 0874-8965166
2.招租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联系方式:0874-321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昆
电 话:15808742325
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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