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三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开标室(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标段1、标段2。
1. 项目编号:WH-532300-2025-0006-0101
2.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审计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0万元(其中1标段30万元,2标段10万元),今年及以后年度审计服务费按本次采购的付费标准根据已审定项目环节据实支付。
6.最高限价:按折扣率报价,最高报价折扣率100%。
7.采购需求: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楚雄州公安局项投资项目(1标段信息化项目及非信息化项目、2标段基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结算等环节进行审计。楚雄州各县(市)公安局需要开展上述审计业务的,由楚雄州公安局审计业务部门报审,审计服务公司参照楚雄州公安局内部项目提供相应的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标段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1 | 信息化项目及非信息化采购项目审计咨询服务 | 投资项目(信息化项目:定制软件开发类、信息化货物采购类、信息化服务类等,非信息化项目:货物采购类、服务类等)审计咨询服务 |
2 | 基建工程等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基建工程等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含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装饰装修、土建、安装、绿化养护等。 |
注:鉴于本项目咨询周期较长,为保证咨询服务质量,同一供应商允许兼投2个标段,但同一供应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招投标工作将分别按1、2标段顺序进行评审,如供应商在第1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后面标段评审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不影响该供应商在其他标段中的评审评分),中标候选人推荐按评审最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8.服务期限:审计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其中一方不续签合同,本次采购的审计服务终止,不续签合同一方无违约责任。
9.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州公安局及审计项目涉及的下级县(市)公安局
10.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审计业务操作程序开展审计,对发现问题逐条记录,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计工作底稿要求事实的经过、结论、建议、依据要全面、准确、清楚,做到严谨细致;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定性定量分析要做到政策法规运用充分合理;审计结论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确保质量。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本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于2025年6月18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或以网络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现场获取方式: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三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网络获取方式:将现场获取所需资料扫描加盖公章后发至以下邮箱:13508781404@163.com(联系电话:1878785439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word版)和其它资料(若有)邮件主题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工本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账号:251610020900004853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阳光大道支行
四、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25年6月3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09时30分。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开标室(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30日09时30分。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开标室(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媒体上公布。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茶花大道
联系方式:15987878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357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绍娟/王鸿彬
电话:13508781404/13099833266
日期: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