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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师范学院校本部桃苑九栋一楼1-2号商铺校园快递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4-30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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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靖师范学院校本部桃苑九栋一楼1-2号商铺校园快递服务项目的潜在竞租人应在2026年05月09日17时30分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WH-530300-2026-0105-0101

    (二)项目名称:曲靖师范学院校本部桃苑九栋一楼1-2号商铺校园快递服务项目

    (三)招租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低限价:234240.00元/年

    (五)项目概况

    1.基本概况

    商铺编号:校本部桃苑九栋一楼1-2号商铺;

    经营范围:快递;

    面积:评估面积244.00平方米;

    招租底价:234240.00元/年;

    出租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至2029年2月28日。

    2.基本要求

    新入驻成交方必须将校内师生需求的主要快递品牌整合进入该商铺内集中开展校园快递服务(本项目为校园快递服务,承租方必须在进场后30日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邮政、顺丰速运、申通快递、中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京东物流、极兔速递等快递品牌的入驻整合工作,实现统一规范管理,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快递品牌入驻率低于80%或引发师生大规模投诉,招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商铺具体使用情况以竞租方自行到现场实地查看为准,不排除会有新增类似经营布局。

    二、招租项目使用规定、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免责条款

    (一)招租项目使用规定

    承租方必须服从招租方的管理规定,如违反下列条款,招租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承租方经营或租赁期间遵纪守法,服从国家行政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文明经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影响周围他人生活秩序,良性经营,自觉维护好商铺周边治安。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的人身财产安全自行负责。承租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都由承租方承担,与招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治安事件、水电气使用不当、或在房屋内摔倒,给承租方或其他人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承租方自主用工、自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债权债务等一切法律责任。

    3.本项目所有包件不得转租、转包,更不得用作抵押。

    4.装修方案需经学校保卫处(消防)及后勤保障与资产运营中心等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装修材料必须符合环保及消防防火等级要求。承租方装修时不得改变所租赁资产的主体结构、墙体和违规私搭乱建。合同期满,承租方将自己的物料搬出甲方的房屋和场地,商铺内固定设备、装修设施乙方不得拆除和破坏,乙方维持使用时状态无偿移交给甲方。

    5.承租方的商业活动必须接受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和招租方的监督管理,服从招租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6.投标单位须为合法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合法经营、证照齐全,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行业特殊的除外),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相关经营经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诚信守法。特殊经营项目的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特殊经营许可证。因承租方经营和租赁活动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7.承租方必须自觉做好承租商铺内部及周边卫生保洁工作,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弃物须按招租方或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8.水、电费预充值使用,预充值水表、电表由承租方自行购买,产权属承租方所有,招租方指导安装。如因承租方未预存水电费而停水停电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在场地(含房屋)使用期间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工商、税务、设备投资,改造及装修费、员工工资、有线电视电话费等),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二)租金

    乙方向甲方每年一次性缴纳年租金,年租金按12个月计(租金计算包含寒暑假),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年租金到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成下一年度的租金。

    (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50000.00元(五万元整)。

    1.招租项目成交后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纳入招租方日常管理考核,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继续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承租方原因提前退租的,出租方概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出租方保留继续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2.成交方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成交方未按以上要求完成工作的,视为成交方放弃成交资格。

    3.承租方提前退租的,除了向招租方缴纳实际产生的租金外,一律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4.承租方违反本公告“招租项目使用规定”相关条款的,招租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合同到期,无未处理完的违约、纠纷遗留,则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免责条款

    1.租赁资产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毁损、造成损失和提前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责任,出租方概不承担收购或补偿承租方投资的任何资产。

    2.如因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学校规划变更(如该楼栋需拆除、改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退场,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须为合法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特殊行业的分支机构,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相关经营经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诚信守法。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其他组织”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做出专门规定。

    2.法人(负责人)具有良好的征信报告(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网上注册查询或至中国人民银行服务网点查询),不接受有1个月以上逾期记录的竞租方竞租。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其他说明:与招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租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09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内;

    2.方式:现场报名;

    3.需要携带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授权时提供,需明确授权事宜,并附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④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⑤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截图;⑥竞租人法人(负责人)的征信报告(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进行网上注册查询或至中国人民银行服务网点查询,不接受有1个月以上逾期记录的竞租方竞租);

    4.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5.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6年05月13日14时30分~15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的地址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一楼开标厅(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时间:2026年05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一楼开标厅(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磋商:

    ①竞租人应拟派1名磋商代表参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磋商事宜);

    ②磋商顺序:按获取磋商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磋商;

    温馨提示:开标结束后,进入评标磋商阶段,具体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通知,因磋商时间不固定,且当天磋商包数较多,用时和等待时间较长,请参与磋商的人员提前安排当天事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师范学院

    地址:曲靖经开区三江大道

    联系方式:王老师   0874-8965166

    2.招租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联系方式:0874-321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昆

    电 话:15808742325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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