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平县十里河水库工程已由《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新平县十里河水库工程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水许可〔2025〕1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及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平晶能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平县十里河水库工程环保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十里河水库工程位于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冬瓜林村元江右岸一级支流达哈河上游段(达哈河上游段也称十里河),属红河水系,地理坐标为东经101°32′33″,北纬23°58′37″,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36.2km²,多年平均径流量3586.8万m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947.00m,死水位为1899.50m,设计洪水位为1949.65m,校核洪水位为1950.49m。水库总库容为1064.4万m³,兴利库容为877.4万m³,死库容为66.0万m³。
十里河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等别为Ⅲ等。枢纽工程中大坝建筑物级别为2级,溢洪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和大坝导流建筑物为4级;输水工程中泵站建筑物级别为4级,灌溉和供水工程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和其他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库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洪水标准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输水工程中灌溉和供水工程建筑物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泵站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
工程由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组成,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94m;溢洪道为岸边开敞式溢洪道,控制段采用无闸WES实用堰;导流输水放空隧洞采用分层取水设计。输水工程由供水工程和灌溉工程组成,采用管道有压输水方式供水。供水工程包括供水干管、供水左支管、供水右支管、加压泵站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灌溉工程包括灌溉干管、灌溉1#支管、灌溉2#支管及相关附属建筑物。永久道路工程共分为上坝公路和减压池检修道路。工程施工总工期54个月。
2.2项目名称:新平县十里河水库工程环保监测
2.3工程投资:批复概算总投资101993.86万元。本次招标规模74.08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玉溪市新平县。
2.5招标范围:完成新平县十里河水库工程建设期环境监测服务。定期对十里河水库枢纽工程区、输水工程区、引水工程区及其他工程影响区进行环境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废水水质监测、生活污水水质监测、生活饮用水监测、空气质量监测、噪声监测、陆生生态影响调查、水生生态影响调查及环境保护验收等。
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服务费的理由。
2.6项目地点:玉溪市新平县。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环保通过专项验收之日止。
2.8服务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资质要求:投标人自身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中须同时具有以下类别:水、废水、噪声、环境空气、土壤监测)。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必须具备环境类(环境工程或环境监测或环境规划或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为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至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情况说明。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无合同违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3年5月1日至今,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承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备全面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能力。
3.6.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1)现场获取:投标人持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须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到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或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江川口4幢3号2楼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须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项目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3899390356@qq.com。招标代理机构接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在以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2招标文件售价:0.00元/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对此外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3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开标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到场参加。
7.5投标人在开标会议开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内容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新平晶能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太平路71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7-7010808
8.2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于天霞、周冉冉、刘蓉燕、舒瑞、江陈
电话:15808846793、18787778537、0871-63166288
项目负责人:周冉冉
联系电话:18787778537
8.3行政监督机关:新平县水利局
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77-7023091
投诉举报专用邮箱:xpxsl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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