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平县章安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玉水建管〔2026〕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新平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平县章安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章安哨水库位于新平县平甸乡磨皮村委会后山的磨皮大寨章安哨箐,总库容19.11万m³,其中:兴利库容14.3万m³,调洪库容5.86万m³,死库容0.43
万m³。水库正常蓄水位1600.60m,设计洪水位1601.95m,校核洪水位1602.40m,死水位 1589.44m。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坝戴帽加高;滑坡体实施削方减载,底部设置抗滑桩,桩顶浇筑 C25 钢筋混凝土挡墙;局部拆除原有浆砌石溢洪道,原址新建 C25 钢筋混凝土溢洪道;拆除原有转盖闸及启闭设施,新建0.4m×0.4m斜拉闸及启闭设施、增设拦污栅;拆除重建启闭机房;配套布设水位尺、位移监测、渗流监测设施各1套。溢洪道外侧砌筑浆砌石挡墙,拓宽上坝道路。
2.3建设投资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180.99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137.03万元。
2.4项目地点:新平县平甸乡磨皮村委会后山的磨皮大寨章安哨箐。
2.5招标范围:完成章安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工作,以经审核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建设内容为准,工程竣工后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6计划工期:6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以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2.8其他内容:以上数据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之处,以后者为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3.2.1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准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且变更人员须具备同等资质。
3.2.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在审查时不予认可)。
3.2.3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C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员等施工管理人员须提供相应有效的岗位证书。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自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任何人员如为退休人员,则无需提供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但须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人具有聘用关系的证明文件)。
3.3企业业绩:2023年7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件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验收或在建);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为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至今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情况说明。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无合同违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3年7月1日至今,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未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有效期内不良行为名单,无限制投标、停业整顿及其他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惩戒情形。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相关承诺。
3.6其他要求: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9月08日至2026年9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路江川口52幢3号1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获取:将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除外)的原件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3899390356@qq.com。招标代理机构接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在以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26年9月29日14时3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3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路江川口52幢3号1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6.4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路江川口52幢3号1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将被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新平县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平县桂山路95号
联系人:廖海伟
电话:13887729044
8.2招标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周冉冉、于天霞、刘蓉燕、
联系电话:18787778537、0871-6316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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