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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专项法律服务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6-09-18
    •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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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采购人公司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专项法律服务机构已获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专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专项法律服务机构

    2.2项目编号:WH-530100-2026-0159-0101

    2.3项目概况:公司与第三方共同运营的合作项目已实施满一年。项目运营期间,双方就合作模式产生争议;目前项目仍在持续推进,后续可能面临变更合作模式等重大调整。为妥善处理上述争议纠纷、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专项法律服务的承办单位,对合作项目进行全盘梳理,厘清合同履行现状及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协商解决、合作模式调整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商务谈判、起草与审查法律文件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2.4服务内容:

    2.4.1、资料梳理及项目研判

    (1)归集梳理合同、往来文件、财务、运营资料,完成事实核查,分类整理证据台账,出具证据补正指引;

    (2)出具《法律风险评估分析报告》。

    2.4.2、风险防控及配套决策咨询服务

    (1)国资合规风险全维度排查,针对招标、委托运营、合同解除或变更、清算结算等环节进行全方位风险排查;

    (2)针对费用结算、人员安置、存量客票结转等核心事项提供专项咨询;

    (3)协助列车公司对接上级文旅集团、国资监管部门,提供对外汇报、审批材料所需的法律支撑。

    2.4.3、现场会议、商务谈判协同服务

    (1)应列车公司需求,参加列车公司内部董事会、总经会、管理层项目研判会;

    (2)应列车公司需求,协同列车公司开展商务谈判,记录谈判要点。

    2.4.4、全套协议、法律文书拟定与修订

    (1)拟定专项分析报告、法律意见书、协议、移交清单等配套法律文书;

    (2)应列车公司需求,拟订通知、函件、管控通知、舆情管理等各类说明文件。

    2.5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

    2.6服务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等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0采购控制价(拦标价):不超过10万元/年。竞谈申请人竞争性谈判报价不得超过拦标价,否则按否决竞谈处理。

    3.竞谈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竞谈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竞争性谈判,若总机构无法直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可授权其分所(分支机构)参加,分所(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机构授权并由总机构承诺承担执业责任的授权承诺书;

    3.2财务要求:竞谈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在2023年或以后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3企业业绩:竞谈申请人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关键内容,否则将无法认定其有效性;

    3.4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提供书面承诺)。

    3.6不存在利害关系承诺: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竞谈申请人(含总所及各分所律师)不得代理或承办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业务与非诉业务),竞谈申请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5.竞争性谈判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6年9月19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扫描件以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793017382@qq.com。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将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竞谈申请人。在以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未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谈申请人不得参与竞谈。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14时00分—14时30分(北京时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8楼(综合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2竞争性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9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8楼(综合开标厅),竞谈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到场参加。

    8.竞谈申请人在谈判会议开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对此外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列车之星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采莲社区海润路博欣采莲湾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人:舒瑞、陆毅、万勇、江陈、李青、于天霞、刘蓉燕、文思琦
    电话:0871-65093096电话:18788428186
    监督电话:0871-6466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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