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编制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搭棚、摆摊、设点经营区域管控导则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WH-530100-2026-0150-0101
项目名称:编制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搭棚、摆摊、设点经营区域管控导则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35万元
最高限价:35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搭棚、摆摊、设点经营区域划定范围及规范管理要求》,推动划定经营区域合理合规落地实施,结合为市民游客提供必要服务的现实需求以及滇池保护治理有关规定要求、行业规范等实际情况,需《编制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搭棚、摆摊、设点经营区域管控导则》,对经营业态,点位布局及建设形式、管控约束规范等配套细则方案,并提供自《编制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滇池生态保护核心区搭棚、摆摊、设点经营区域管控导则》正式实施起1年内的技术咨询服务,协助对经营申请方案进行技术性审查、拟定日常管控要求以及开展技术指导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为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社团组织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自然人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均可:
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②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提供担保证明的同时还须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无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不齐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说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须提供2025年1月(含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2)须提供2025年1月(含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视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自行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事业单位除外),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的时间: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投标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评分。②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备案,专业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2026年9月22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络获取。
网络获取:网络报名需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53852864@qq.com,并电话至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进行报名确认事宜。报名电话:15808846793,联系人:于天霞。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滇管水务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389号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邓老师、0871-649831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9楼
联系方式:0871-63105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天霞、刘蓉燕、舒瑞
电话:15808846793、0871-6310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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